更新日期:2026年8月22日|司法辖区:美国乔治亚州北区联邦法院
美国司法部8月12日宣布,联邦大陪审团起诉3名居住在乔治亚州卡特斯维尔的人,指控他们以虚假说法招募中国公民持B-1和L-1签证来美,在当地一家地板制造厂劳动。公开文件所处阶段是起诉,不是认罪或定罪;起诉书中的说法仍须由控方在法庭上证明,三名被告依法享有无罪推定。
目前已确认了什么?
根据美国司法部新闻稿,Zhu Chen、Jiayi Chen和Jianjun Lu均被控共谋实施强迫劳动及强迫劳动。司法部称,受招募人员抵美后,移民证件被扣留,被安排每天12小时、每周6天工作;实际工资低于承诺,且没有加班费或健康福利。控方还指称有人以遣返、巨额债务及言语、心理和身体虐待施压。Zhu Chen另被控窝藏外国人;司法部新闻稿没有把这项附加指控归于另外两人。
上述内容是检方指控,并非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司法部称,所指控的强迫劳动罪如被定罪,法定最高刑可达20年;“最高刑”不等于本案预期判决,实际结果取决于定罪罪名、证据、量刑规则及法院裁量。
18 U.S.C. §1589:关键不是“工作很辛苦”,而是是否受到强迫
18 U.S.C. §1589要求控方证明,被告明知而通过一种或多种法定方式取得他人的劳动或服务,包括暴力或身体限制、严重伤害或其威胁、滥用或威胁滥用法律程序,或者使人在其处境下相信拒绝劳动会遭受严重伤害或限制的计划与模式。
这里的“严重伤害”不只限于身体伤害,也可能包括足以迫使处于相同背景和环境的理性人继续工作的心理、经济或名誉损害。以“举报移民局”“让你被遣返”来迫使劳动,可能涉及滥用法律程序;但法院仍要结合说话方式、控制程度、债务、住房、交通、语言能力和离开机会等全部证据判断。单纯少发工资或排班过长,不会自动构成联邦强迫劳动罪。
共谋指控依据的18 U.S.C. §1594,关注是否与他人达成实施相关犯罪的协议。谁负责招募、保管证件、安排住房、发薪、传达威胁以及谁知道并参与控制,都可能成为证据重点。
扣护照为什么是重要红旗?
18 U.S.C. §1592专门规范为推进强迫劳动或人口贩运而故意销毁、隐藏、移走、没收或持有他人护照、移民文件或政府身份证件的行为。不过,司法部本次公告列明的罪名是强迫劳动、强迫劳动共谋及针对一人的窝藏外国人指控,并未在公告中列出§1592罪名。扣证件仍可能用来说明控制手段,但不能据此自行增加检方没有公布的罪名。
刑事案之外:工资、民事与移民问题是不同轨道
司法部所述12小时、每周6天的排班约为72小时。按照美国劳工部FLSA加班费说明,受覆盖且不属于豁免类别的员工,一般在一周超过40小时后应按不低于正常工资率1.5倍获得加班费。是否适用仍取决于雇佣关系、覆盖范围和豁免;工资工时违规与§1589刑事强迫劳动必须分别证明。
潜在受害者还可能依据18 U.S.C. §1595评估联邦民事请求。刑事调查或起诉进行时,相关民事案件可能依法暂停。移民方面,工作是否符合原签证条件、是否存在身份违规,与是否遭受强迫也不能混为一谈。美国劳工部明确表示,其工资工时执法不以员工移民身份为前提,并说明以移民执法相威胁进行报复可能受到法律限制。
部分人口贩运受害者可能评估T非移民身份等保护,但这不是自动结果,须符合受害类型、在美原因、执法协助、极端困难及可入境性等具体条件。不要仅凭网络帖子自行提交;应由熟悉刑事、劳动与移民交叉问题的合格律师评估。
Reddit最近反复出现的两个问题
本次检索于2026年8月22日进行。一个8月6日的r/legaladvice讨论围绕“雇主以非法工作和被捕相威胁时能否离开”;另一个7月25日的护照被公司保管讨论反复问到如何取回证件。帖子只用于归纳社区疑问,原帖事实未经本网站核实,也不作为本案证据。
在美华人的实用提醒
- 在不增加人身风险的前提下,保存护照、签证和I-94副本,以及工资单、工时、排班、招募承诺、聊天记录、住房和交通控制证据。
- 把“欠债”“举报移民”“不能离开”之类威胁的时间、原话和在场人分别记录;不要修改原始电子文件。
- 如有即时危险,拨打911。也可通过DHS Blue Campaign核对全国人口贩运热线:1-888-373-7888。
- 工资和加班问题可向劳工部工资工时处咨询;移民身份与刑事调查则应分别取得专业意见。本站关于报告工作问题后遭报复时的证据保全也可作为一般清单参考。
常见问题
雇主暂时拿护照,就一定构成强迫劳动吗?
不一定。法院会看目的、时长、是否归还、是否配合威胁及当事人能否自由离开。为正规手续短暂核验与以证件控制劳动,在法律评价上并不相同。
签证不允许这份工作,员工还能主张工资权利吗?
劳工部表示,工资工时执法不以员工移民身份为前提;但不同救济及移民后果可能受个案事实影响,应分别咨询。
被起诉是否表示三人已经有罪?
不是。大陪审团起诉代表案件进入刑事审理程序,检方仍须排除合理怀疑证明罪名,除非被告后来依法认罪。
资料来源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一般法律信息与公共教育,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建立律师—客户关系。法律会变化,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司法辖区和程序阶段。